8月7日,陈俊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广州市番禺区公安、区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到陈俊杰,口头通知称案底已经撤销,陈俊杰从“粤省事”小程序下载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,盖着“深圳市公安局”的专用章。
文丨新京报记者 乔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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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8年终消掉的“犯罪记录”
作者:乔迟
发表日期:2024.8.7
来源:微信公众号“剥洋葱people”
主题归类:新京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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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7日,广州市番禺区公安、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到陈俊杰,通知说,他的“案底”已经撤销。随后,陈俊杰从“粤省事”小程序下载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,盖着“深圳市公安局”的专用章。
在此之前,这条和自己毫无关联的刑事犯罪记录,已经压在陈俊杰身上16年。
2015年,在深圳谋生的陈俊杰办理居住证时发现,自己莫名成了一个有前科的人。在警方系统里,陈俊杰是一个抢劫犯,还在2008年被广州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。
2016年,经过媒体报道后,番禺警方发布通报称,陈俊杰的身份被冒用,并且承诺加快办案进度,尽早帮其更正身份信息。
但8年后,陈俊杰发现,自己的犯罪记录仍未被消除。为此,陈俊杰的大儿子入党和二儿子高考志愿填报都受到影响。
广州番禺区桥南派出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帮陈俊杰更正了公安系统的犯罪记录。但是在法院程序上,需要把判决书中陈俊杰的名字消除,但是没有那么快。“因为那个人(冒用陈俊杰身份信息的人)又有其他前科,要去把那个人的其他前科调出来,法院要重新判,所以比较复杂。”
陈俊杰近照。受访者供图
莫须有的犯罪记录
陈俊杰是湖南省衡东县人,今年46岁,2004年他和妻子到深圳做蔬菜批发生意。
陈俊杰告诉记者,2015年初,他申请考驾照,因需要居住证,他找到深圳的辖区派出所,却得知自己有犯罪记录,无法办理。
陈俊杰通过湖南老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得知,“自己”于2008年被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刑期已经服完,有相应的刑事判决书。
这份由广州市番禺区法院2008年9月作出的一审判决书上,显示的被告人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号均与陈俊杰的身份证信息无异,但又注明这些信息“均自报”。
判决书显示,被告人“陈俊杰”于2008年6月9日晚6时许,在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德兴大桥中段抢劫路人挂包(价值人民币50元,内有现金234.4元,以及共价值人民币260元的三星牌X480型移动电话一台、U盘一个等物品)。
2008年,显示被告人为“陈俊杰”的判决书。其中被告人姓名、住址、身份证号均与陈俊杰的身份信息无异。受访者供图。
2008年6月9日当天,“陈俊杰”被番禺公安分局桥南派出所刑事拘留,同月23日被逮捕。2008年9月3日,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“陈俊杰”有期徒刑三年。
陈俊杰感到震惊,自2004年到深圳以来,他一直在南山一带的几家农贸市场卖菜,2008年一整年没去过广州,更没有违法犯罪行为,怎么会有犯罪记录?
陈俊杰通过湖南当地的派出所,拿到了“陈俊杰”的照片,发现是一个自己不认识的人,而且两人外貌差异很大。
陈俊杰说,为了更正犯罪记录,他往番禺区桥南派出所跑了多次。派出所给他回复,需要走流程,等消息。
2016年,“陈俊杰被冒用身份无故背犯罪记录”经媒体报道后,番禺警方发通报称,陈俊杰被冒用身份的事实已核查清楚,正在按程序、层级申请更正错误信息。
据番禺警方通报,2015年9月15日,湖南籍男子陈某到番禺区桥南派出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的情况,派出所当即受理,并依照相关程序进行核查。同时,桥南派出所先后两次向其户籍地派出所发出《流动人员通报协查联系单》请求协查。截至2016年4月6日,基本事实已核实清楚,目前警方正在按程序、层级申请更正错误信息中。2016年5月18日,番禺警方联系当事人陈某到桥南派出所协助调查,并对因错误信息给陈某的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。番禺警方同时向陈某承诺,将加快进度,尽早帮其更正身份信息。
另据南方网2016年5月报道,番禺区人民法院对此事回应称,一旦警方核查确认陈某身份确系被冒用,法院将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,对相关判决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。
8年后仍背犯罪信息
陈俊杰没想到,经过8年后,刑事犯罪的案底依然存在。而且现在又影响到孩子的入党与求学之路。
陈俊杰妻子胡建香说,今年5月初,大儿子在校申请入党,需要提交家属的政审资料。5月6日,胡建香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政审资料,其他家属的资料都能打印出来,唯独陈俊杰的资料打印不出来。派出所查询显示“(陈俊杰)有案底。”
陈俊杰对新京报记者回忆,2016年经过媒体报道后,桥南派出所相关人员致电表示,他的犯罪信息已经删除了,让他放心。结果8年后,犯罪记录依然在公安系统里。
陈俊杰联系了番禺区桥南派出所,派出所表示派专人负责跟进此事。5月29日,衡东县公安局新塘派出所出具了无犯罪记录证明。证明显示,经查,陈俊杰1978年11月23日至2024年5月6日期间未发现有犯罪记录。
衡东县公安局新塘派出所给陈俊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。受访者供图。
胡建香担心陈俊杰未被消除的案底影响二儿子陈辉(化名,在湖南老家读高中)填报志愿,多次联系桥南派出所,希望在高考前能把陈俊杰的犯罪记录撤销。“总不能一直拿着无犯罪记录证明当身份证使用吧。”
5月13日,胡建香与桥南派出所微信名为“桥南警务监督”的工作人员联系,希望尽快更正犯罪记录,对方回应“我们加紧办,尽快解决。”6月8日,胡建香称,“迫切希望尽快还我们清白之身,孩子们身心很受影响。”“桥南警务监督”回复,“我们已着手后台系统更正数据。”
6月17日,陈辉准备填报提前批(军事院校)的志愿,需要提供家属的政审材料。陈辉去当地派出所打印时,民警说,“你父亲有案底,打不出政审资料。”
胡建香对此感到沮丧。“因为他爸爸的身份被冒用,孩子跑了两三趟。他可能有点受挫,后面(提前批)志愿也没填了。”陈俊杰也觉得很可惜,如果不是因为案底的事情,陈辉至少有报考军校的机会。
陈俊杰对新京报记者说,7月9日,番禺区桥南派出所四个工作人员来到他卖菜的摊位,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为他启动了紧急程序,二十天左右就可以解决问题。
犯罪记录如何消除?
陈俊杰很疑惑,当时犯罪嫌疑人“陈俊杰”所有的个人身份信息都是口头描述的,而警方没有核实身份,法院也没有核实身份就判了刑。“如果他们向我户籍地派出所核实一下,可能也就没这个乌龙了。”
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晶晶提到,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到案后,第一步就是要核实嫌疑人的真实信息。后面到检察院、法院也都会核实。“这个案子不知道实际情况怎么样,为什么会到审判下来身份信息都是错误的?”
郑晶晶说,我国关于“消除犯罪记录”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流程,只在刑诉法里对未成年人有犯罪记录封存制度。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,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,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,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。
7月10日,新京报记者致电番禺区公安分局宣传处询问陈俊杰案底一事,相关人员表示,公安有相关规定, 相关信息不能对外(透露)。此外,有相关的同事和相关的部门在调查此事。
胡建香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多段录音中,桥南派出所专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帮陈俊杰更正公安系统的犯罪记录。但是在法院程序上,需要把判决书中陈俊杰的名字消除。“因为那个人(冒用陈俊杰身份信息的人)又有其他前科,要去把那个人的其他前科调出来,法院要重新判,所以比较复杂。”
对于番禺区人民法院再审的时间,桥南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,“我把材料弄全问(法院重审)要多久,(法院)回答‘说不准’。”
某法院法官曾予(化名)提到,如果开始启动再审,法院审理期限是三个月。再审要把(冒用陈俊杰身份信息的人)冒用身份的这部分犯罪行为也进行审理,所以还要移交犯罪线索,由公安机关侦查。
对于犯罪嫌疑人身份信息核实错误的情况,曾予列举出多个原因。“早期案件,确实存在对被告人身份核实不清的情况,尤其被告人是外地人,没有调取户籍信息,只有被告人供述甚至有的没有身份证。”
曾予说,当时法院通过公安的人口管理平台“常住人口基本信息”核实被告人信息,存在部分人员信息不全,没有照片的情况,所以容易出错。另外,有部分被告人冒用他人信息办理了身份证,在供述时按照已办理的虚假身份信息交代。
曾予说,为了避免信息错误的情况,法院目前在审理案件时,会要求调取户籍证明。“上面会有详细的身份信息记载,由当地派出所出具,这样更利于查明身份。”
曾予提到,对于该案中冒用陈俊杰身份的人,涉嫌犯罪,需要移送线索追究刑事责任。但是实践中会存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反向衔接的问题,需要等到法院再审判决出结果后,公安系统才可以撤销案底。“公安登记犯罪记录都需要法律文书,撤销也是一样的。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文书、有依据,公安才能操作。之前错过一次,这次会更谨慎。”
郑晶晶提到,对于如何纠错,法律并未明确规定,实践中主要有以下两种做法:一是法院直接作出裁定书,对原审错误身份进行更正;二是启动再审程序,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后,判决撤销原判决并依法改判。
8月7日,陈俊杰从“粤省事”小程序下载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,盖着“深圳市公安局”的专用章。受访者供图
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番禺区人民法院,未能接通。8月7日,陈俊杰对新京报记者表示,广州市番禺区公安、区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到陈俊杰,口头通知称案底已经撤销,陈俊杰从“粤省事”小程序下载了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,盖着“深圳市公安局”的专用章。
https://chinadigitaltimes.net/chinese/710479.htmlSun, 11 Aug 2024 09:00:00 +0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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